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口试考生要点提示(9月)

作者:发布时间:2022-08-26浏览次数:882


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将于93-4日举行,为确保我校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结合本次考试防疫工作要求,现将有关要点提示如下:

一、口语考试时间:

四级口语:9月3日(星期六)

六级口语:9月4日(星期日)

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场位置和路线,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二、口语考试前模拟测试通知(考生自愿参加):

1.时间:

四级口语模拟测试时间:2022年9月2日中午12:30—13:00

六级口语模拟测试时间:2022年9月2日中午13:00—13:30

2.地点:

人文学院一楼机房126

    3.注意事项:

考生测试前10分钟,须携带口语考试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中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参加测试。

考生自带一张消毒湿纸巾,自行对键盘、鼠标和耳麦等设备消毒。

    三、因疫情无法参加口语考试退费通知:

1.退费申请时间:9月5日8:30-17:00(考后)

2.退费要求:

疫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四六级口语退费申请表(见附表3),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行政中心212。工作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费申请

四、口语考试所需材料:

考试当日,考生须确保以下证件材料齐全,进入候考室。

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纸质);

③填写完整的《健康卡及承诺书》(附表1);

④填写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表》(附表2);

⑤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记录);

⑥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

⑦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提示:

如身份证遗失,可用图像清晰的学生证(一卡通)替代或提供由所在学院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明。

请还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从8月29起自行登录CET报名系统,打印口语准考证。考场不提供《健康卡及承诺书》、《流行病学调查表》等,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并如实填写完整。

⑤⑥⑦出示手机实时查阅电子版即可。

五、考试防疫要求:

(一)考前防疫要求

1.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8月27日前)使用手机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如因未及时准确填报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的,将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8月27日前)填写《2022年9月天津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和《流行病学调查表》,按规定如实填写健康卡和流调表,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考试入场时交给监考人员。

2.考前核酸检测

考生应按要求合理安排考前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间依据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

考前7天始终在津且可以自由流动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考前7天内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经发热门诊鉴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须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天津市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自低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抵津考生,须按照本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后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天津市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具有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区旅居史的考生,除按照我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外,还应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隔离管控措施(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管控措施解除后,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须确保证件材料齐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材料包括:①考生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④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⑤规定时效内的本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⑥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⑦流行病学调查表。

2.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时可自愿领取消毒湿巾,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自行对键盘、鼠标和耳麦等设备消毒。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查外(含候考时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天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校教务处教学信息化科报告有关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异常情况(①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新冠肺炎;②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③其他情况)。具有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区(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须于考试后第1日和第3日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传至指定邮箱(jwxxh@tiangong.edu.cn

三、特别提示

1.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考前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不到人员密集及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风险。

2.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考生确因疫情防控执行隔离管控措施,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可于考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申请退费

4.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各考点发布的信息,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通知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