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培养环节主要任务及时段安排
学期 | 时段 | 主要任务及要求 | 负责部门 |
第 一 学 期 | 开学两周内 | 交学费、住宿费;进行学籍注册;领取有关课程学习的相关材料;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学籍学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 综合办、培养办、学院 |
开学三周内 | 制定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并打印纸质文档上交研究生院、学院备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选课确认 | 培养办、学院 | |
11月上旬 | 研究生学籍信息核查,姓名与身份证号纠错者需提交公安局相关证明 | 培养办 | |
学期最后一周 | 期末考试 | 培养办、学院 | |
第 二 学 期 | 开学三周内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办理补、退选课程手续 | 培养办 |
2月-6月 | 进行文献阅读,举行课题研究、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6月底交研究生院、学院各1份“课题研究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备案,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及选题报告情况 | 学位办、学院 | |
第 三 学 期 | 期间 | 作1次学术报告 | 培养办、学院 |
11月-12月 | 举行第一次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会,12月底交学院1份“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备案 | 学位办、学院 | |
第 第四 学 期 | 期间 | 作1次学术报告 | 培养办、学院 |
5月-6月 | 举行第二次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会,6月底交学院1份“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备案 | 学位办、学院 | |
第 第五 学 期 | 11月-12月 | 举行第三次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会,12月底交学院1份“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备案 | 学位办、学院 |
12月中下旬 | 进行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用于制作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信息上报教育部工作),两个月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确认信息是否准确,如有误请到研究生院进行勘误备案 | 学位办 | |
第 六 学 期 | 3月中旬 | 发放成绩单 | 培养办 |
3月下旬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发表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信息 | 学位办、学院 | |
6月 | 办理延期答辩申请、审批手续及学籍异动手续 | 培养办、学院 | |
6月-9月 | 开展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阅及学位论文答辩各项工作,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9月底前交学院全套经相关审核后的学位申请及审批材料、给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及有关材料 | 学位办、培养办、研招办及学院 | |
9月 | 不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学籍异动手续 | 培养办、学院 | |
10月底 | 毕业、办理离校手续 | 培养办、学院、招就处 | |
备注:一、定期办理的常规工作: 1、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一般于每年4月上旬和10月上旬分二次进行;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国家统一安排为准。负责部门:培养办。 2、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交学费、住宿费。负责部门:综合办。 3、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学籍学期注册。负责部门:培养办。 4、每年9月进行社会奖学金评定。负责部门:综合办。 二、申请延期答辩研究生参照以上任务安排及实际情况进行;有关学籍证明、学籍异动手续、成绩单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二、五下午。 |
天津工业大学
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培养环节主要任务及时段安排
学期 | 时段 | 主要任务及要求 | 负责部门 |
第一学期 | 开学一周内 | 提交硕博连读申请 | 研招办 |
开学两周内 | 交学费、住宿费;进行学籍注册;领取有关课程学习的相关材料;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学籍学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 综合办、培养办、学院 | |
开学三周内 | 制定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并打印纸质文档上交研究生院、学院备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选课确认 | 培养办、学院 | |
11月上旬 | 研究生学籍信息核查,姓名与身份证号纠错者需提交公安局相关证明 | 培养办 | |
第二学期 | 开学三周内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选课确认、办理补退选课程手续、重修同学办理重修手续 | 培养办 |
5月 | 提交硕博连读申请的硕士生,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博士生面试 | 研招办、培养办、学院 | |
第三学期 | 9月初 | 经资格认定合格确定为硕博连读生者选修博士生课程 | 研招办、培养办 |
期间 | 作1-2次学术报告 | 培养办、学院 | |
8月-12月 | 进行文献阅读,举行课题研究、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12月底交研究生院、学院各1份“课题研究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备案,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及选题报告情况 | 学位办、学院 | |
第四学期 | 开学两周内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所修课程总学分,课程总学分不符合要求者办理补选课事宜;重修同学办理重修手续 | 培养办 |
3月 | 硕博连读生履行博士生报名手续 | 研招办 | |
6月 | 硕博连读生领取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 研招办 | |
期间 | 完成实践环节要求 | < color=#000000>培养办、学院 | |
< color=#000000>5月-6月 | 举行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会,6月底交学院1份“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备案 | 学位办、学院 | |
第五学期 | 开学三周内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学术报告和实践环节完成情况 | 培养办、学院 |
9月下旬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发表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信息 | 学位办、学院 | |
11月 | 发放成绩单;办理延期答辩申请、审批手续及学籍异动手续 | 培养办 | |
12月中下旬 | 进行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用于制作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信息上报教育部工作),两个月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确认信息是否准确,如有误请到研究生院进行勘误备案 | 学位办 | |
11月-2月 | 开展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阅及学位论文答辩各项工作,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2月底前交学院全套经相关审核后的学位申请及审批材料、给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及有关材料 | 学位办、培养办、研招办及学院 | |
2月 | 不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学籍异动手续 | 培养办、学院 | |
3月底 | 毕业、办理离校手续 | 培养办、学院、招就处 | |
备注:一、定期办理的常规工作: 1、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一般于每年4月上旬和10月上旬分二次进行;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国家统一安排为准。负责部门:培养办。 2、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交学费、住宿费。负责部门:综合办。 3、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学籍学期注册。负责部门:培养办。 4、每年9月进行社会奖学金评定。负责部门:综合办。 5、第一学年每学期最后一周进行期末考试。负责部门:培养办。 6、第一至第三学期最后三周,查询下学期课表,办理下学期补、退选课事宜。负责部门:培养办。 7、第一至第三学期开学三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重修同学办理重修手续。负责部门:培养办。 二、申请延期答辩研究生参照以上任务安排及实际情况进行;有关学籍证明、学籍异动手续、成绩单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二、五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