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培养环节主要任务及时段安排


学期

时段

主要任务及要求

负责部门

开学两周内

交学费、住宿费;进行学籍注册;领取有关课程学习的相关材料;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学籍学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综合办、培养办、学院

开学三周内

制定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并打印纸质文档上交研究生院、学院备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选课确认

培养办、学院

11月上旬

研究生学籍信息核查,姓名与身份证号纠错者需提交公安局相关证明

培养办

学期最后一周

期末考试

培养办、学院

开学三周内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办理补、退选课程手续

培养办

2月-6月

进行文献阅读,举行课题研究、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6月底交研究生院、学院各1份“课题研究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备案,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及选题报告情况

学位办、学院

期间

作1次学术报告

培养办、学院

11月-12月

举行第一次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会,12月底交学院1份“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备案

学位办、学院

第四

期间

作1次学术报告

培养办、学院

5月-6月

举行第二次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会,6月底交学院1份“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备案

学位办、学院

第五

11月-12月

举行第三次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会,12月底交学院1份“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备案

学位办、学院

12月中下旬

进行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用于制作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信息上报教育部工作),两个月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确认信息是否准确,如有误请到研究生院进行勘误备案

学位办

3月中旬

发放成绩单

培养办

3月下旬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发表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信息

学位办、学院

6月

办理延期答辩申请、审批手续及学籍异动手续

培养办、学院

6月-9月

开展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阅及学位论文答辩各项工作,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9月底前交学院全套经相关审核后的学位申请及审批材料、给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及有关材料

学位办、培养办、研招办及学院

9月

不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学籍异动手续

培养办、学院

10月底

毕业、办理离校手续

培养办、学院、招就处

备注:一、定期办理的常规工作:

1、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一般于每年4月上旬和10月上旬分二次进行;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国家统一安排为准。负责部门:培养办。

2、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交学费、住宿费。负责部门:综合办。

3、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学籍学期注册。负责部门:培养办。

4、每年9月进行社会奖学金评定。负责部门:综合办。

二、申请延期答辩研究生参照以上任务安排及实际情况进行;有关学籍证明、学籍异动手续、成绩单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二、五下午。


天津工业大学

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培养环节主要任务及时段安排



学期

时段

主要任务及要求

负责部门

第一学期

开学一周内

提交硕博连读申请

研招办

开学两周内

交学费、住宿费;进行学籍注册;领取有关课程学习的相关材料;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学籍学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综合办、培养办、学院

开学三周内

制定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并打印纸质文档上交研究生院、学院备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选课确认

培养办、学院

11月上旬

研究生学籍信息核查,姓名与身份证号纠错者需提交公安局相关证明

培养办

第二学期

开学三周内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选课确认、办理补退选课程手续、重修同学办理重修手续

培养办

5月

提交硕博连读申请的硕士生,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博士生面试

研招办、培养办、学院

第三学期

9月初

经资格认定合格确定为硕博连读生者选修博士生课程

研招办、培养办

期间

作1-2次学术报告

培养办、学院

8月-12月

进行文献阅读,举行课题研究、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12月底交研究生院、学院各1份“课题研究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备案,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及选题报告情况

学位办、学院

第四学期

开学两周内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所修课程总学分,课程总学分不符合要求者办理补选课事宜;重修同学办理重修手续

培养办

3月

硕博连读生履行博士生报名手续

研招办

6月

硕博连读生领取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研招办

期间

完成实践环节要求

< color=#000000>培养办、学院

< color=#000000>5月-6月

举行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会,6月底交学院1份“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备案

学位办、学院

第五学期

开学三周内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学术报告和实践环节完成情况

培养办、学院

9月下旬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发表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信息

学位办、学院

11月

发放成绩单;办理延期答辩申请、审批手续及学籍异动手续

培养办

12月中下旬

进行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用于制作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信息上报教育部工作),两个月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确认信息是否准确,如有误请到研究生院进行勘误备案

学位办

11月-2月

开展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阅及学位论文答辩各项工作,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2月底前交学院全套经相关审核后的学位申请及审批材料、给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及有关材料

学位办、培养办、研招办及学院

2月

不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学籍异动手续

培养办、学院

3月底

毕业、办理离校手续

培养办、学院、招就处

备注:一、定期办理的常规工作:

1、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一般于每年4月上旬和10月上旬分二次进行;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国家统一安排为准。负责部门:培养办。

2、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交学费、住宿费。负责部门:综合办。

3、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学籍学期注册。负责部门:培养办。

4、每年9月进行社会奖学金评定。负责部门:综合办。

5、第一学年每学期最后一周进行期末考试。负责部门:培养办。

6、第一至第三学期最后三周,查询下学期课表,办理下学期补、退选课事宜。负责部门:培养办。

7、第一至第三学期开学三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重修同学办理重修手续。负责部门:培养办。

二、申请延期答辩研究生参照以上任务安排及实际情况进行;有关学籍证明、学籍异动手续、成绩单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二、五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