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林立刚  主持研究生院全面工作

副院长: 陈汉军  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
联系电话:(02283955494

副院长: 陈洪霞  负责招生和综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83955716

副院长: 王瑶    负责学位和导师工作
联系电话:02283955730


1、 招生办公室

负责学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负责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宣传、报考、命题、阅卷、考务、复试、录取等工作;负责推免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和考核工作;负责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宣传、报考、考务、复试、录取等工作;招生数据整理及维护工作;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周政祎

联系电话:(02283955016


2、 培养办公室

培养部分: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组织制订、修订各类研究生工作手册、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课程、教材、教改等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与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学资源的协调与配置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的课程安排、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考试及成绩管理等各项教学教务工作;负责研究生成绩数据的审核、维护与上报及相关证明的核查与出具等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师库、课程库、成绩库的维护,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与维护,有关培养过程管理中的系统审核,课程教学评价指标建设与统计分析等研究生培养信息化建设;负责研究生培养的其它各项相关工作;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培养工作;结业审核及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毕业审核工作;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部分:

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每学年核实新生信息,在学信网上注册学籍,老生学籍注册;.每学期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在校生学期电子注册安排及审核工作;办理学籍异动及学籍信息变更: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硕博连读生转段、延期毕业、超期预警。报批姓名、身份信息等学籍信息变更;按规定为在校生开具中英文学籍证明、退学证明;填报研究生各级各类统计报表,为校内相关部门提供研究生统计数据及学生名册及学生信息查询服务;负责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相关材料审核工作及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学籍变动办理;学信网、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籍信息数据的更新与维护;毕业生信息数据预审。为毕业电子注册准备基本数据研究生四六级考试报名与成绩单发放工作;学籍、培养有关文件包括学籍异动申请审批材料、教学任务书、研究生课程计划表、研究生个人成绩单、培养方案等文件材料的归档和整理、立卷、编目工作 ;网上办事大厅学籍、培养事项流程设定,申报,流程运行数据审核;学籍与成绩单证明自助打印设备使用、调试维修管理;参与学校数据治理,按要求共享推送各类在校学生学籍数据及学籍异动数据;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张冠(培养) 羊隽芳(学籍)

联系电话:(02283955021


3、 学位办公室

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相关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各类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及学位评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论文开题、阶段性报告、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天津市及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等相关工作;负责博士、硕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制作、发放及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的其它各项相关工作及与其他部门、科室的协同工作;导师遴选、双选及考核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毕业审核工作;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邓小燕 李秀 詹俐俐
联系电话:(02283955015


4、 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工作;负责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工作;负责教委资助系统数据维护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立项、结题等工作;研究生参加学术竞赛活动奖励发放工作;负责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划拨工作;负责研究生院网络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和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协调等工作;负责研究生院资产管理、保密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校内外相关单位、部门协调和联络工作;协调年度各学院绩效考核各指标统计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办公用品购置、报销、部门职工考核及绩效发放工作;负责研究生院预算申报工作;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张笑智 郭嘉承

联系电话:(02283955025


5、专业型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1.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2.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实践课程、案例(库)和联合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4.负责推进与重点院所(企业)协同育人工作;

5. 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负责制(修)订和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相关规章制度;

6.负责项目制专项规划与日常管理工作;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齐业雄(挂职) 

联系电话:(0228395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