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王小波发布时间:2026-09-14浏览次数:19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

(一)我校推免招生学科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工业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推免招生人数将根据录取情况,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二)提交材料。考生收到考核通知并同意后,在学院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相关学院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联系方式”)。

请将以下材料放在以“申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后,将文件夹压缩为ZIP格式提交,压缩包也以“申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的格式命名。要求所有上传的扫描文件内容清晰,并按照文件内容对文件名称进行重命名,命名的格式要求为“考生姓名-文件类型编号-文件名称”,如:张三-1-身份证照片、张三-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等等。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附件1)。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申请直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报告(附件3)。

7.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附件3,分别由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8.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三)综合考核。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免生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我校综合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考核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学科专业综合考核方式见所在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核时间由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所有考核工作在20261018前完成。

1.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2.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全面考核。

(四)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为各环节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综合考核中各部分考核内容及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在各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拟录取。我校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入考核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六)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在我校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七)数据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生拟录取数据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经市级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四、录取要求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20279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3.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五、管理与监督

1.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2.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重大事项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我校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严肃各环节工作纪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与纪律培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4.我校实行人员回避制度。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报考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考时应主动报备。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视情节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招生录取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我校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我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6.我校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文末。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进行复议。

六、联系方式

(一)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老师

022-83955527

471428985@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2-83955786

214822131@qq.com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程老师

022-83955477

huagongxueyuankyb@tiangong.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83955458

keyanban211@163.com

机械工程学院

姚老师

022-83955064

2456286522@qq.com

航空航天学院

靳老师

022-83955304

zhaowenjuan@tiangong.edu.cn

电气工程学院

蔡老师

022-83955692

caishisi@tiangong.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佟老师

022-83955164

398334323@qq.com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史老师

022-83955426

kzxyyjsb@163.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杨老师

022-83956356

csyzb@tiangong.edu.cn

软件学院

王老师

022-83956356

ssyzb@tiangong.edu.cn

人工智能学院

杜老师

022-83955821

39397812@qq.com

生命科学学院

陈老师

022-83956635

chenxuejie@tiangong.edu.cn

数学科学学院

万老师

022-83956322

sxky@tiangong.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陈老师

022-83956404

chencong@tiangong.edu.cn

化学学院

赵老师

022-83956702

zhaochen@tiangong.edu.cn

人文学院

廉老师

022-83956123

tgrwkyb@163.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付老师

022-83956307

450248834@qq.com

法学院

昝老师

022-83956419

faxueyuankeyanban@126.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02283956865

libo2823@126.com

艺术学院

石老师

022-83955160

yishutgu@163.com

药学院

吕老师

022-83956696

lvlu@tiangong.edu.cn

卓越工程师学院

沙老师

022-83955717

tguzygcs@126.com

前沿交叉学院

王老师

022-83955297

membrane@tiangong.edu.cn

    (二)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83955016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

邮政编码:300387

(三)其他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yjsb.tiangong.edu.cn/2714/list.htm

天津工业大学各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tiangong.edu.cn/xysz/list.htm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tjgydxyjsjy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3955010

 

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附件1: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docx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报告.docx

附件4: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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