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小波发布时间:2026-03-02浏览次数:1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津工大〔2026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2026年我校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范围及名额

1.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选拔对象为我校在学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 每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60%

3. 博士生导师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含硕博连读过渡期),占当年学校下达到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博连读生名额须符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的规定。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2.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截至提交申请时,所有已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不合格);

4.所属硕士学科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5.获得硕士生导师和拟申报博士生导师推荐。

三、选拔程序

1. 43日前,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生,向报考导师所在的博士生培养单位提交硕博连读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2)、硕士成绩单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2. 博士生培养单位在学校选拔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成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或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5人,本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不少于2人),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将《硕博连读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请表》于410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204)。同时,将电子版《硕博连读考核情况汇总表》发送至王小波网络办公

3. 研究生院对考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核,提出拟选拔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一年级硕博连读申请者自第三学期起进入硕博连读过渡期,二年级硕博连读申请者自第五学期起转为博士学籍。

四、其他事宜

硕博连读生助学金按照《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津工大〔2022110号)执行。硕博连读生的培养管理、毕业与学位授予等相关规定参见《天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津工大〔20265号)。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博士生培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老师

8395552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83955786

机械工程学院

姚老师

83955064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罗老师

83955275

数学科学学院

万老师

83956322

电气工程学院

王老师

83955692

航空航天学院

赵老师

83955304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高老师

83955164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32


天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天津工业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x

硕博连读考核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