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任课教师、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研究生考试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及《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成绩上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均按百分制评定成绩;研究生学位课程考核,一律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可采用考试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2025-2026-1期末考试安排
2026年1月22日(周四) | 上午10:30-12:10 | 高级学术英语/应用实务英语 |
下午14:00-15:40 | 数值分析 | |
2026年1月23日(周五) | 上午10:30-12:10 | 矩阵论 |
下午14:00-15:40 | 应用统计 |
考场均设在第一公共教学楼,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
三、博士研究生课程、专业课程及选修课程2025-2026-1期末考试安排
博士研究生课程、各培养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各类选修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述”)期末考试由各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负责通知研究生。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2025-2026-1期末考试安排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试,由任课教师负责统一安排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五、考试要求
1.研究生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已办理过课程缓考且须参加本学期该课程期末考试的研究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须同时出示《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缓考事项申请审批单》,并在考前与任课教师确认参加考核事宜。
提交《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并获批准的研究生,应及时与任课教师确认平时成绩,并参加期末考试。
2.任课教师负责考试科目试卷的命题、印制、分发、收回、考试过程中试卷解释、考试结束后试卷批阅、成绩上报等工作。
考试前,任课教师须登录个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自行确认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教学管理→课程选修名单→打印),根据学生名单安排考场,将签到表和相应数量的试卷装入研究生考试专用试卷袋(试卷袋可到研究生院领取)。
各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期末考试,严格把关命题、考试组织与成绩评定各环节,及时核对选课学生名单,确保试卷充足。
3.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做好考场布置、签到、试卷收发及秩序维护等工作,不得迟到或擅自离场。任课教师除担任主监考外,还须负责对相邻考场试卷内容进行答疑。
4.各培养单位须核对公共课考场安排与学生信息,确认无误后,按要求安排监考教师及巡考人员,并负责将考试安排通知至本单位研究生及相关任课教师。
5.研究生院将负责各考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各培养单位巡考人员应配合做好本单位考场的秩序管理及监考情况检查。
6.其他课程考试的监考工作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7.缓考要求。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缓考,因病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期参加考试时,必须事先持医院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导师与培养单位请假,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缓考事项申请审批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研究生无需重新修读课程,但须随下一年级学生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考试。
六、成绩提交与试卷归档
1.任课教师须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工号),进入“课程成绩管理→课程班级成绩录入→选2025-2026秋学期及所任课班级录入成绩”,核对无误后提交并打印。成绩上报系统将于2026年3月6日关闭。
2.成绩单需在线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培养单位存档、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交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汇总并填写《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汇总表》,于2026年3月12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该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培养管理→教务管理”栏目下载。
3.各年级开设的课程考试与考查按照《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津工大[2019]140号)》要求进行。试卷、答题纸、考核方案、成绩单及培养过程资料,均由开课学院保存至少5年,以备检查。采用论文、口试、考查等考核方式的课程,命题及评分标准也应放入试卷袋备查。
4.所有课程成绩必须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线报送,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补报。
七、成绩查询
研究生须在2026年3月6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评价,方可查询期末考试成绩。请各培养单位督促学生及时完成课程评价,以免影响成绩单的正常显示。若有其他疑问,请询问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考场安排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