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作者:王小波发布时间:2025-09-30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收类型和招生规模

我校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预计总招收规模2500名左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公布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查询中所列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以及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计划,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为准。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的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学科专业基础学制为2年至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学制加2年。非全日制硕士学科专业基础学制为2.5年至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3年。各专业学制详见《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6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到202691日,下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各招生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见我校2026年硕士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均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

其它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六、学习地点

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被我校录取后均在天津工业大学进行培养,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紧邻地铁3号线。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085507)、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和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专业的所有考生须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4)。

请考生特别注意,本市高校考区涵盖范围以及报考点选择规则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外公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

2.网上报名时间:20251016日至1027日,每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1010日至1013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生成报名号后,表示报名成功,等同正式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提醒,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流程和具体所需材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动态(http://yjsb.tiangong.edu.cn)和“研招网”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51220日至1221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20日下午   外国语

1221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五)初试期间,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十、复试

(一)我校将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

(三)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要求。

(四)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除外),在复试中无需加试。

十一、录取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四)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我校规定执行。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通过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三、学费、住宿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查询网址: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b.tiangong.edu.cn/xfbz/list.htm。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住宿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我校住宿费为1200/生·年,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奖助学金

我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

(一)动态信息与联系电话  

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tiangong.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网站公布。

联系部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

联系电话:022-83955016

电子信箱:tgyzb@tiangong.edu.cn

(二)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老师

(022)8395552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2)83955786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程老师

(022)8395546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83955458

机械工程学院

姚老师

(022)83955064

航空航天学院

张老师

(022)83955304

电气工程学院

蔡老师

(022)8395569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佟老师

(022)83955164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史老师

(022)8395542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杨老师

(022)83956356

软件学院

王老师

(022)83956356

人工智能学院

杜老师

(022)83955821

生命科学学院

陈老师

(022)83956687

数学科学学院

万老师

(022)83956322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陈老师

(022)83956404

化学学院

赵老师

(022)83956702

人文学院

赵老师

(022)83956123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于老师

(022)83956307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昝老师

(022)839564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022)83956865

艺术学院

石老师

(022)83955160

药学院

吕老师

(022)8395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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