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及未按期毕业的博士生:
为做好毕业答辩准备和其它各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津工大[2020]62号)的相关规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答辩的研究生,应提交延期答辩申请,根据本人论文和科研工作进度可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之内申请延期。
如因个人原因确属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在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后,符合结业条件者,可以申请结业。
2020级以前年级仍执行《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津工大[2018]259号)至毕业。
未提交延期答辩申请也未申请结业的研究生,将按规定做退学处理。
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延期者可登录学校官网或学校公众号,在“网上办事大厅”页面,通过“研究生服务”选项,填写提交“研究生延期答辩(毕业)申请”,经由导师、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
2、申请结业者(2016级博士生将于2022年7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按附件材料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未达到结业条件或自愿退学者,可以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一式三份(http://yjsb.tiangong.edu.cn/bgxz/list.htm),由学院审核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4、2022年7月1日前完成材料提交。
附: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及结业转毕业的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