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任课教师、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研究生考试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教育同步同质,现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津工大[2020]62号)及《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津工大[2019]140号)文件,结合近期研究生返校情况,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成绩上报的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凡属课程计划内的课程和其它学习环节均须进行成绩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均按百分制评定成绩。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核,一律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可以采用考查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形式,笔试可采用闭卷、开卷或论文等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确定。
考查可采用笔试、口试、开卷、闭卷方式,也可根据研究生某一学习环节的过程及结合考查成绩综合评定。
二、考核方式
课程结课后,由任课教师组织安排考核,考核形式报课程所在单位备案、备查。
考试可以采用线下方式,也可以采用线上方式。具体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提供考试方案交课程所在单位备案、备查。为了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原则上同一门课程考试形式要相同。
任课教师务必将考核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考前一周通知到全体参考研究生。
三、考试要求
1.考试科目的命题及试卷要求
任课教师负责考试科目的命题、试卷的印制、各考场试卷分发、收齐、考试过程试卷相关解释、试卷批阅、成绩上报等工作。考试前任课教师进入个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自行确认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一份(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教学管理→课程选修名单→打印)。
(1)纸质版试卷应根据名单人数清点试卷并装入研究生考试专用试卷袋(试卷袋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
(2)线上考试只放题目即可。试卷中不得出现敏感词,比如学校名称、logo等。试卷最好进行技术处理,使网上爬虫无法捕捉整套试卷。
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期末考试,在考试命题、考试组织以及成绩评定等环节严格把关。
2.监考要求
(1)进行线下考试的科目,由课程所在学院安排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负责考场座位安排、试卷发放、收齐、参考研究生名单的签名及考场秩序的监管与维护。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在考试过程中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能擅自离开考场。
(2)进行线上考试的科目,建议采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腾讯会议监考或雨课堂考试系统+腾讯会议监考。
3.已办理过课程缓考的研究生应及时与本学期课程任课教师确认参加正常考核。
四、2021-2022-2期末考试成绩提交与考试试卷上报安排
1.“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课程成绩
自2021级研究生起,“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课程由图书馆与研究生所在学院共同完成。
各学院应在2022年6月17日前将本学院教师授课部分的成绩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授课教师、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各一式一份及学院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周政祎,图书馆授课教师汇总两部分成绩后,为学生登入最终成绩。
2.成绩上报
(1)任课教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用户名为本人教工号,初始密码为本人教工号。进入系统后选择:课程成绩管理→课程班级成绩录入→选2021-2022春学期及所任课班级录入成绩,成绩在逐页确认无误后再点“提交、打印”。成绩上报系统将于2022年8月31日关闭。
(2)任课教师在线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学院保留,一份放在试卷袋中,一份交研究生院)上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汇总填报“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汇总表”(见附件3)后于2022年9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汇总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中的“培养管理”→“教务管理”下载。
3.各年级开设的课程考试与考察试卷、答题纸、考试形式、考核方案、成绩单、线上考试情况说明及培养过程资料均由所在学院保存,以备检查。(1)通过论文、口试以及考查等方式进行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要在试卷袋中附命题以及评分标准一份。(2)通过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要在试卷袋中附选择线上考试的情况说明一份。
4.各年级开设的课程考试成绩均需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线上报,不允许其他形式补报。
五、2021-2022-2期末考试成绩查询
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对本学期所修课程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课程评价后,方可查询到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务必完成课程评价,以免影响个人成绩单的正常显示。
若有其他疑问,请询问研究生院培养办。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