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办理复学、恢复入学资格等学籍手续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7-01浏览次数:225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籍异动的研究生: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条、第二十九条,以及《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津工大[2020]62号)第五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休学、保留学籍及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研究生,到期应提前办理复学、入学手续。请各培养单位督促已办理了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且应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复学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按时提出复学、恢复入学资格申请。如逾期2周以上未办理复学、恢复入学资格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或申请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处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应复学、恢复入学资格研究生名单同时发给相关学院秘书老师

办理时间: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具体时间见学校相关安排)。

办理方法:1.复学手续办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个人管理菜单下面的“学籍异动管理”填写申请并提交,有附件材料要求的(具体可以参阅研究生学籍规定相关内容)应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由导师审核后流转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同时填写纸质复学申请表格一式三份(见附件1)。2.恢复入学资格办理:恢复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填写《恢复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其它入学事项请查阅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动态栏发布的《关于2021硕士新生录取通知书EMS物流单号查询及入学须知和家庭困难新生绿色通道办理事项的通知》(http://yjsb.tiangong.edu.cn/2021/0630/c2714a69098/page.htm)

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复学审批表.doc

附件2、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恢复入学资格审批表.doc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