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工业大学关于选拔和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津工大[2016]46 号)的相关规定,现对2021年我校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范围及名额
1、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机械工程学科。
2、每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60%。
3、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招生总数不超过2名(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每年招生人数可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名。
4、2019级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经考察合格的,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计入导师2021年招收博士生总数。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 为我校在读2020级、2019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读硕士研究生经有关部门批准只可申请连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得转为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
3. 所属硕士学科、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 截至提交申请时所有已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不合格),且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5. 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发展潜力;
6.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1. 4月11日前,研究生申请人登录我校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硕博连读申请,本人在线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申请人同时将《天津工业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1)(推荐信要求两份,其中一位专家必须是硕士阶段的导师)交至研究生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 4月13日前,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分发到相关博士生培养单位。
4. 博士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硕博连读招生计划限额,在学校选拔条件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本单位考评标准,成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或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评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申请者综合科研素质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填入《天津工业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意见表》(附件2),于4月16日前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汇总各单位考评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一年级申请者自第三学期起进入硕博连读过渡期,二年级申请者自第五学期起转为正式博士学籍。
6.研究生申请人须保证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和待遇、学制与培养、毕业与学位授予等相关规定参见《天津工业大学关于选拔和培养硕博连读生的办法》(津工大[2016]46号)。
五、请相关培养单位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研究生申请和审核工作。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日
附件1-2 硕博连读相申请关表格.doc附件3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选拔和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2016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