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津工大[2011]20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项报告书”,并由导师和培养单位给出评定意见。
2、各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3月22日前将“结项报告书”及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初审。
3、各培养单位在2019年3月27日前将通过初审后的“结项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和“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电子版)交研究生院(行政中心110室)。联系人:古老师,联系电话:83955025。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