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范围
1、 在每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随机抽取部分硕士学位论文(总数不超过全体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5%)。
2、 在每年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学校组织抽检评审工作,今年,我校将启动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送审论文,相关规定如下。
会议上由校学位会主席抽取确定。
提交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各学院提供)(一式一份)各学院审核后在学生上传电子版之前提交研究生学位办。
2、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送审申请及审核表各学院审核后在学生上传电子版之前提交研究生学位办。3、研究生需要准备并往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提交“隐去研究生与导师姓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PDF电子稿一份(按《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津工大[2015]140号)文件规定必须隐去研究生与导师姓名,否则送审无效必须进行二次送审)。
4、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除往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提交PDF电子稿一份外还需另外提交研究生学位办一套送审企业专家的纸质材料:1.图书馆装订“隐去研究生与导师姓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稿一份;2.天津工业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意见书一份(专业学位硕士分别下载填写好专业(专业领域)名称和学位论文题目并装订成册)(请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管理-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下载中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三、送审时间安排
1、11月20日为第一次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送审截止日;
2、12月5日为第二次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送审截止日;
四、评审办法
参加抽检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需“相似性检测”合格,且经指导教师及培养单位审阅同意送审后,方能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往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提交。
五、对评审结果的处理办法
1、 若2名评阅人一致认为论文水平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并同意答辩,可组织论文答辩;对于评阅未通过需修改后重新评阅的学位论文,需修改学位论文并再次进行评阅直至通过,若连续三次仍未通过评阅者,停止其学位论文工作,按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修改后重新评阅的学位论文原则上要求仍请原评阅人评阅。修改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2、其他要求按《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津工大[2015]140号)文件精神组织送审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审可参照执行。
附件:(请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管理-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下载中下载并用A4纸打印)
1、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图书馆提供)
2、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送审申请及审核表
3、天津工业大学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操作指南operation4.0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2: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送审申请及审核表
姓名 | 学号 | 入学时间 | |||
学生所属 学院 | 专业(或领域) | 申请学位 层次 | |||
学位论文 题目 | 第 次送审 | ||||
提交申请时间 | 预计答辩日期 | 移动电话 | |||
指导教师意见及其它有关建议: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学生所属学院审批意见: 学院主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送审过程和评阅结果汇总(由研究生院填写): 送出时间: 收回时间: 评阅人(一)姓名: 评阅结果: 单位: 评阅人(二)姓名: 评阅结果: 单位: 评阅人(三)姓名: 评阅结果: 单位: 汇总人签字: 研究生院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