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应届研究生:
为做好毕业生答辩准备和其它各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充分、高效利用学校资源,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津工大〔2015〕142号)和《天津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规定》(津工大〔2010〕186号),现特别提醒各类应届研究生尽早做好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按时毕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答辩的应届研究生,应提交延期答辩申请,博士申请延长期限为一年,硕士申请延长期限为半年。对于超过学制期限而未提交延期答辩申请的在校研究生,将按有关规定做退学处理。如因个人原因确属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以提交退学申请。
一、提交材料要求:
1、博士生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毕业)申请及审批表》一式三份(http://yjsb.tiangong.edu.cn/bgxz/list.htm),其中2015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生因短期延长有望取得更好成果的可申请第4年助学金。经导师核实博士生申请后,在《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毕业)申请及审批表》上填写同意缴纳第4年导师配套费10000元/年的意见。
2、硕士生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毕业)申请及审批表》一式三份(http://yjsb.tiangong.edu.cn/bgxz/list.htm)。
3、拟申请退学者填写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一式三份(http://yjsb.tiangong.edu.cn/bgxz/list.htm)。
4、研究生填写表格后,经导师签字交至学院。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完成培养单位审核,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提交材料的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
各学院要本着对研究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敦促研究生导师对超期研究生特别加强指导,要敦促超期研究生抓紧完成学业。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