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相关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和天津市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要求,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由教务处、校团委、研究生部共同开展教育部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工业大学初赛及市赛项目选拔工作。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此项赛事,结合学院实际,充分挖掘资源,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务必抓好落实。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目的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深化众创空间内涵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1.大赛组织委员会
成立“互联网+”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有关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的负责人任委员,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的领导、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对有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对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大赛工作办公室
成立大赛组委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竞赛的章程方案制定、报名评审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竞赛的各项日常事务。办公室组成名单请见附件1。
3.专家委员会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制订项目的评审标准,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对竞赛过程及竞赛项目进行规范与指导,提高项目质量,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
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参赛项目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核。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说明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3 年3月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 月10 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3 年3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3 年3 月1 日后注册),但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 月10 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材料报送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
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一)书面材料:学院组织开展情况报告,包含学院对所报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审核的说明。。
(二)电子材料:一分钟项目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起至2016 年5 月31 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2016年5月31日17:00前将《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工业大学初赛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308296119@qq.com邮箱。
(三)校级初赛时间暂定为2016 年6 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和形式另行通知,届时由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出校内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天津赛区比赛。
竞赛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优秀的项目推荐至天津赛区比赛。大赛组委会视赛程安排由专家委员会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打磨。
(四)2016年7月1日—9月7日,已通过校级评审遴选进入天津赛区比赛的项目团队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注册报名。
八、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人员。
从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为大赛报名时间,请各学院务必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本届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学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联系人: 张晋 电话 83956338
孙永利 电话 13920800300
刘荣娟 电话 83955271
王文涛 电话 83955902
大赛QQ群:117013362 请有意参赛的老师和同学申请加入。
1、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工业大学初赛报名表
2、项目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