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对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选择天津市报名点考生的提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11636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选择天津市报名点参加研考的,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报名考试。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