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的说明

作者: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409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为16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参见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报考专业的选择与报考普通计划的要求完全相同(参见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报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报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天津工业大学研招办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