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40号)要求,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我校在读二年级(2019级)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二年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含2019级硕博连读过渡期研究生)。
2.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鼓励研究生导师参与和指导人工智能专项项目研究,导师应担负起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责任,鼓励多渠道提供科研经费和条件。
4.人工智能专项项目不能与其他研究生创新项目兼报。每位研究生只能主持人工智能专项中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二、申报数量和资助标准
2020年度全市拟资助项目50项左右,平均资助强度博士生项目1万元,硕士生项目0.5万元。项目期限为1年。结项评议为优秀的项目可以滚动支持。项目研究经费由市教委和人工智能专项支持单位共同提供。
三、重点支持方向
1.智能汽车技术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场景感知、信息融合、决策规划、控制和诊断等关键功能,提出新模型、新算法或新架构。通过仿真或试验,验证其有效性。拟支持10-15个项目。
2.智慧道路技术
针对智慧道路与智能交通的需求,围绕路口/路侧感知、智慧站点、智慧路灯中的探测与感知、信息通信与处理、边缘计算等关键技术,提出新思想,开发新模型或新算法。通过仿真或试验,验证其有效性。拟支持10-15个项目。
3.车路云协同技术
针对车辆行驶和道路交通的高安全性、高效率、低能耗的需求,依托车路云平台,围绕车路云协同通信、协同感知、协同控制,提出新思想、新模型和新架构,开发新算法。通过仿真或试验,验证其有效性。拟支持10-15个项目。
4.人机交互技术
为了满足无人驾驶车辆与乘客、行人或交警交流的需求,采用图像识别、语音识别与合成等技术,为开发虚拟导游、虚拟乘务员、虚拟讲师等交互功能,提出新理念、新思想,开发新算法。通过原理性样机试验,验证其有效性。拟支持5-10个项目。
四、遴选原则
围绕指南的技术方向,本专项强调和鼓励:
1.鼓励有应用价值的创新研究。
2.优先资助能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与天津海教园智能网联车路云平台契合度高的项目。
4.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鼓励多学科老师共同指导。
五、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及审核工作全部通过“天津市科研与学科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平台现已开放申报端口。平台访问网址:http://202.113.8.155,项目申报人(研究生)点击平台登录界面左下角“操作指南”查看详细操作流程。
六、申报程序和管理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研究生)登陆项目申报平台填写《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请书》,提交导师审核。申请人将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的《申请书》从平台下载,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报所在学院。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在学期间申报资格。
(二)研究生导师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报内容,切实担负起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责任,严肃认真出具审核意见。
(三)研究生所在学院要对照申报条件,通过相似性检测等手段,对申请人身份以及申报书内容真实性和原创性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符合申报要求,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学院将审核后同意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申请书》(一式三份)于9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四)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申报限额,9月25日前经公示后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五)市教委与该专项支持单位共同评审。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审核确认后,一并发文公布,按照《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附件2)要求纳入统一管理。专项支持资金待项目通过审核确认后由市教委统一安排。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83955025、83955716
附件1: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情况汇总表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