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籍注册、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5-11浏览次数:2237


各学院、相关研究生
    为了更好地做好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籍注册、毕业审核、学位授予工作,同时做好导师首次上岗选拔在岗导师审核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加强统筹质量完成相关工作。第二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于6月中旬召开,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做好论文送审、答辩等工作。对因疫情原因不能6月份提交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需要于下学期增开学位会。

一、学籍办理事项

1、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津工大[2018]259号)第七条的规定,以及学校本学期有关学生返校工作安排,夏季毕业年级研究生请于2020年5月15日之前进行学期网上学籍注册,需要购买半价火车票的研究生,需持研究生证去学院加盖学籍注册章。未返校的夏季毕业研究生也要在此之前进行网上注册。

网上学籍注册方法: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学生学期注册,点击提交注册。学生提交后,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培养管理---学生注册审核,对所带学生进行审核。之后流程自动转入学院审核,由学院秘书老师进行注册审核。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事先向导师和培养单位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未按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注册申请的研究生,及时解决研究生在学籍方面遇到的问题,保障学生平稳毕业。

2、不能于2020年夏季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结业或者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延期毕业申请可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延期毕申请”提交申请,由导师审核后流转学院、研究生院审核。未办理结业,同时又未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3、已超出学制,学籍状态是“延期”的研究生不需进行注册。

二、2020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相关事项

1、会前

1论文送审和答辩各学院继续实行线上送审、在线答辩等工作不建议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参加现场答辩。其他内容各学院针对三月份毕业生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可参考执行。

2学位申请。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 导师审核→ 学院秘书审核→ 学院秘书导出EXCEL表→按照附件一进行简单的表格整理(增加表头、删除空列、检查修正低级错误等)即可用于分委员会上会所需;学院秘书可以下载学生提交的附件资料备用,其他渠道获取的学生资料也均有效。

3学位初审。学院按学校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对学位申请材料中的各项内容、学位论文水平和授予各类学位所要求的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参考的文件如下:

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工作按照《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津工大[2018]285号)、《天津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津工大[2018]75号)以及各学科制定的学位授予标准等文件精神进行;

2)2016级及之前入学的非全日制(单证)工程硕士学位审核工作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文件及培养方案》(2012年版)中“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细则”进行,申请学位年限参照津工大[2018]285号文件;

3)2016级及之前入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单证)MBA学位审核工作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进行,申请学位年限参照津工大[2018]285号文件;

4)留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外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工作规定》(津工大[2016]39号)进行。

4形成会议资料。根据初审情况,形成学位分委员会审核资料。所有学位申请人的材料均应提交分委员会审核,分委员会对所有学位申请人均要有审核意见,不可未经审核就做出决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应考虑到导师遴选、审核等其他事宜,一并实施。

2、组织开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形式由学院自定,若采用“通讯评议+视频会议”,需先将上会资料发给委员审阅,再集中视频或音频会议,以便于委员发表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或有争议的学位申请要认真审议,分委员会委员仍然采用表决票形式表决,投票可采用网络投票,或邮件发送表决票等形式,具体以学院方案为准;若举行现场会议,做好预案和防护。涉及学位申请材料的传递均需通过网络办公邮箱进行,并注意保存相关会议资料。

3、会后

1)各学科学位分委员会于610前提交xx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一(从系统导出的表务必进行整理检查删除空列,并按附件制作并排查低级错误,不严谨的低级失误会导致重新开会、影响学生毕业进程);以分委员会名称+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命名,学术型博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留学研究生要分开做报表;按专业、学号排序;行高统一为24,有超出的再自己微调,有二次盲审的见附件一第二行示范,为第一次结论后加斜杆并加一个星号。红色字体为情况汇总示范数据,请各学院将2020年汇总数据统计后改为黑色字体。附件一电子版(pdf格式和excel格式)以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27份交至学位办邓老师

2)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中旬召开会议各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应提前准备好XX分委员会主席汇报材料》内容和格式参见附件二(文字内容不拘泥于此模板,但必要内容不要遗漏,叙事清楚,行文流畅),主要汇报分委员会议召开情况,审议情况以及表决情况等,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和有特殊情况的硕士学位申请者应有详细情况说明。

3)有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6月10日前提交一份博士生PPT(所有博士生的汇报内容汇总成一份PPT电子文档,每个博士生汇报内容不能超过两页,格式见附件三,博士生在PPT里的汇报顺序按照附件一的顺序排列),命名为附件三:分委员会名称+博士生情况汇报”(分委员会名称请按津工大[2019]290号文填写),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邓老师。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及所有经分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的材料的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会议记录等各种资料由分委员会留存备查。      

三、毕业证、学位证制作和学位信息上报相关事项

为了确保毕业证、学位证印制时学生信息的准确性,确保研究生及时地拿到学位证、毕业证,确保上报给教育部的学位信息的准确性,需要大量的资料准备和审核,请各学院予以配合,具体通知如下。

1、人员清单

请各学院于2020年64日前将经各学院初审后的如下表格的电子版Excel表通过网络办公邮箱报给研究生院学位办詹老师:附件四《初审合格“毕业证学位证双证;补授学位单证”名单》(经主管院长审核确认),(今年改成同校学位会的Excel表一致,备注注明:双证或是补授学位);附件五《初审不合格“毕业证单证”名单》(经主管院长审核确认);附件六《延期毕业名单》(经主管院长审核确认),以上附件四、五、六(含序号、学号、姓名、性别、学科专业、研究生类别)用Excel表格按专业、学号排序上报)

2、学位信息采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要求,各学位获得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按时上报信息,以确保本人的学位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学位信息主要用于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服务及国家从事学位管理和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基础,对于备案信息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将无法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服务。在此提醒各位学位获得者,所有信息采集项(含学位获得者照片)均为必填项,在提交本人学位信息时一定要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否则信息将无法上报。照片作为学位获得者的特征信息,是学位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学位授予信息年报中提交的电子照片一律采用新华社图像采集照片,且必须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一致。

 学位获得者中的全日制研究生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6月16号至6月24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毕业与学位”下拉菜单中的“授予数据核对”,根据具体情况将真实信息进行逐一填写与选取,所有白色空格均为必选、必填,灰色空格不可修改(灰色空格中如有信息不符,需联系研究生管理秘书),确认信息无误进行提交,提交后将无法自行修改,提交前务必仔细检查。

 学位获得者中的2016级及以前年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因为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需下载附件进行信息采集填报说明请参考附件《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此项工作由各学院线下填报,填报内容经各学院核实无误后汇总成一个excel表格后,命名为“附件:分委员会名称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信息”(分委员会名称请按津工大[2019]290号文填写,于6月27日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邓老师。

 未在我校新华社图像采集即散拍人员需要将新华社学历图像采集照片电子版(用身份证号命名,格式JPG,每张照片必须小于10k)于6月24日提交各学院秘书,秘书汇总后于6月27日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邓老师。

 外籍留学生需下载附件进行学位信息填报,填报说明请参考附件《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此项工作由国教院线下填报,填报内容由国教院审核无误后汇总成一个excel表格并附上他们的新华社学历图像采集照片电子版(用护照号命名,每张照片必须小于10k)于6月27日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邓老师。
    3论文电子版提交及打印(按图书馆安排进行)
   1)研究生需于6月24日之前在校图书馆网页上提交最终电子版学位论文
   2)印刷版学位论文3本(研究生和导师签字后全部交回,其中2本学位论文交付学校图书馆和国家图书馆,1本学位论文与其他学位档案资料一起装入学位档案袋。)

特别提醒重视“学位论文的最终版”问题:向图书馆和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的最终版学位论文,研究生必须保证是经导师同意的“最终版”,如果研究生将非终版的不严谨的有低级错误的学位论文传到相关系统,会对将来的论文抽检造成重大影响。国家和天津市抽检学位论文将直接抽取电子版学位论文,由于上传错误版本导致抽检不合格,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研究生院也将此项工作纳入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体系,择机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错误连篇的学位论文,将建议学校减少或取消导师招生资格、取消或收回研究生学位。

4、学位档案

研究生将规定的学位档案纸质材料原件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对学位归档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检查,指导学生完成归档工作。以下7项材料汇总后按顺序装入右上角标有学院总顺序号的厚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研究生姓名、申请学位学科专业、毕业后一年内有效联系电话及袋内材料明细:

1)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课题研究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1份)

2)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记录表(硕士1份,博士3份,按时间顺序排好)

3)天津工业大学学位申请及审定书(硕士1份,博士2份)

4)天津工业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5)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复印件含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及论文首页)或学术期刊编辑部同意录用证明原件、论文检索证明等

   6)签字后的最终版印刷学位论文1本

  7)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档案材料提交回执(1份)(见附件十)

另外,研究生应将签字的《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纸质材料原件交至各学院,学院收齐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詹老师

5、证书领取

夏季毕业的研究生应按照学校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要求,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结所有离校手续。毕业典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毕业证、学位证由学院代发,研究生办结离校手续后可到学院领取证书。

四、其他相关事宜

1、为做好毕业环节各项工作,研究生院自3月16日起已面向师生开通在线咨询QQ群(1027306206),每天有老师线上值班,在线解答问题。

2、对于无法或个别不便于在研究生信息系统实施的事项,以其他渠道实施,以保障学生安心学习、平稳毕业为首要考量。例如:在职研究生、补授学位相关事项等,由学院秘书线下实施,文档格式按照本通知执行。

3、学院要准确掌握拟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情况,及时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对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要及时组织送审、答辩等相关工作,确保研究生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导师要详细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度,对照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指导并督促研究生查缺补漏,对学生毕业和学位事宜给予积极协助

4、根据疫情发展,相关的时间节点以及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再行通知。


                                                            






附件一:xx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xls附件二:xx 分委员会主席汇报材料.doc附件三:xx博士生情况汇报.pptx附件四:xx学院初审“合格”研究生名单.xls附件五:xx学院初审“不合格”研究生名单.xls附件六:xx学院延期毕业研究生名单.xls附件七: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pdf附件八:xx 分委员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信息.xls附件九:xx 分委员留学研究生学位信息.xls附件十:学位论文和学位档案材料提交回执.doc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1